公告公示

太和区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总结

作者:太和区 点击次数:231 发布时间:2019-05-22   打印本页  关闭本页

按照锦州市农机局关于转发《辽宁省2018-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》的通知(锦农机[2018]29号)和锦州市农机局、锦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《锦州市2018-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》的通知(锦农机[2018]31号)和锦州市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培训班精神,认真做好如下工作:

一、政策启动实施情况

结合太和区实际,制定了《太和区2018-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》。方案中对一些具体问题进行细化,更具有可操作性。成立了太和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,对方案的具体事项进行认真的研究,一致通过后,通过我站和区财政局联合下发到各街镇。

为更好地协调开展农机补贴工作,对相关办事人员进行警示教育,通过实例进行农机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使用的培训工作,进一步明确了农机补贴的政策,提出了工作要求。

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的使用和管理是严格按照省、市要求办理,由区级负责,街道具体操作,做到有问题及时沟通,随时解决。绝不能因为操作和管理出现系统问题而影响农民办理补贴手续。

二、敞开补贴落实情况

补贴范围严格执行省、市确定的补贴范围。省、市确定补贴产品符合我区农机作业需要,所以没有做调整。补贴范围纳入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中。

补贴产品实行公开补贴没有设置任何门槛。按申报的顺序进行补贴,资金用完为止。

在扩大知明度上,就是扩大宣传,除在街道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进行政策、程序公开,使每个购机户都明白补贴政策。

三、资金使用情况

农机补贴资金的测算是根据农民的实际需求,农机补贴工作人员经常深入基层、深入合作社,及时了解购机形势,对资金正确测算,几年来,资金测算准确率达90%以上。

同时根据群众需求,对购机补贴形势进行研讨,及时提出资金的调整和结转建议,剩余资金结转下年。

关于资金兑付情况:2018年我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已兑付。

四、管理服务创新优化情况

自2014年开始,太和区按照锦州市农机局要求,纳入街道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办理补贴。实践看,效果确实很好,一是减轻了区级录入的负担,减少了工作量。二是方便了群众,路线更近了,跑的次数少了。做到申请补贴、办理补贴“最多跑一次”,如果因为工作失误,没有一次告知,造成多跑要追究责任,并向购机户道歉。

农机补贴政策性较强,责任重大,问题比较敏感,没人能担责,所以我们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办,绝不能自己做出任何决定,否则解释不通。手续只能更加严格,不能简化。但是,必须做到方便群众,保证做到群众少跑道,比如在核实过程中,采取深入街道、村屯、农户,采取相对集中的办法,进行集中核实,确实做到方便群众。

太和区农机管理总站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8年12月